大德法师们关于 贩卖佛经佛像 的开示
索达吉堪布开示:
现在有些佛教徒以高价贩卖经书,美其名曰是在弘扬佛法,但实际上将所得利润用来买房子、买轿车,这种行为有过失吗?应该如何忏悔?怎样卖经书才没有过失?
答:佛陀在《教王经》中说:“为了身体,我们可以舍弃财产;为了生命,我们可以舍弃财产和身体;而为了正法,财产、身体、生命全部都可以舍弃。”当然,不学佛法的人就另当别论了,他们为了生命可以舍弃佛法,为了财产可以舍弃佛法,为了名声可以舍弃佛法,甚至有些人为了养活自己也舍弃佛法。
现在有种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居士和出家人为了生存而把佛法作为买卖品,经常贩卖佛像、佛经、佛塔,这是非常有过失的。有些人恐怕是不懂因果,有些人还认为自己在弘扬佛法。实际上,如果将这些卖佛像、佛经、佛塔的钱自己使用,过失是极为严重的。宁可自己饿死,也不能用这些钱财过活。
前一段时间也有人问:“如果以前毁坏过佛像佛塔,现在应该如何忏悔?”智悲光尊者的《功德藏注疏》里面说:“依靠三宝而造的罪业,叫做无与伦比的罪业 。如果毁坏过佛像、佛经和佛塔,则应按照二倍以上修复,然后再在三宝面前忏悔。”比如说,自己以前毁坏过佛塔,那就要造两座以上价值形状等各方面比以前更殊胜的佛塔,造完以后再在三宝面前忏悔;以前如果卖过经书,(现在很多地方都有佛教徒卖经书,且以高价在卖,用这些利润来买房子装修,或者给孩子做学费等等,这样非常不好!)现在就要印两本经书,然后再忏悔,并发誓以后再也不卖经书了。
有些人问:“那我纯粹是为了弘扬佛法而卖经书,可不可以呢?”如果你自己没有享用这些利润,全部又用来印经书倒是可以,这也没有什么过失,但你能不能这样做呢?自利和他利是要分清楚的,有些人挂羊头卖狗肉,表面上是在利益众生,但实际上就想为了自己牟利。可能有些人确实不懂,但有些人即使懂了也觉得无所谓,根本不把因果当一回事。
世人为了身体,宁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为了保住生命,在身上截一部分肢体也心甘情愿;但是为了保护佛法,按理来讲,舍弃生命也是应该的,这就是我们的使命,是佛教徒的重大责任。可是现在的佛教徒,虽然大多数非常不错,有些人的发心和精进,我们出家人听起来也非常惭愧,觉得自己就连一个在家居士都不如,有时候真的不好意思。但也有一些人打着佛教的招牌,成天搞一些自己的利益。这样没有必要!你要学佛,就要如理如实地学,最好不要依靠佛法而堕入地狱。堕地狱的因,外面的社幷会上比比皆是,不需要用这种方式!
仁禅法师开示:
请问法师:对于流通佛像,经书,印刷经书,从中获取利润,有相关戒律的指示么?
如果居士所办印刷厂不能印刷经书获取利润,那么普通人的印刷厂印刷经书获取利润有罪么?
如果开办流通店面,所获利润,全部用来弘法利生,是否有过失?为了维护店面运转的费用(比如工人工资)是否可以从利润中出。
仁禅法师答:首先,我们必须了知,作为一名佛弟子,佛像是所皈依对境之佛宝,经书是所皈依对境之法宝,是绝对不可以求利心而出卖的,否则将毁坏自己的皈依戒。若是已受菩萨戒的居士,见人买卖佛像经典等,必须救赎。《梵网经菩萨戒本》第31“不行救赎戒”:“佛言:佛子,佛灭度后,于恶世中,若见外道一切恶人、劫贼,卖佛菩萨父母形像,及卖经律……若不赎者,犯轻垢罪。”藕益大师《合注》云:“或如法流通经典,不犯。”
因为经律中有佛弟子不能卖经书的规定,所以佛门中有人就说:“经书不可买卖,好心以成本价出售以流通经典,也会犯皈依戒!”此实因噎废食,好心反成毁法!
若以好心弘扬佛法,开办流通经典的店面,所获利润拿着用来弘法利生,又有何过?实属功德无量,应当合掌赞叹!印光大师《文钞·复李德明(即李炳南)居士书》:“此各书皆赠阅,其印书费从何而来?现今学佛者甚多,若能赠阅,则谁不愿请,何不详看照本流通?此则要请多少则付多少。半价流通及全赠流通,乃有制限。若通作赠阅,勿道印资无来源,而印刷及包扎之人,不知用若干人方能了事。此事乃明道师所办,光殊不以全赠、半价为然。”又“复江易园居士书”云:“所有近印之书板,通交居士林。彼似开佛学书局,以广流通,不过彼带有营业性质,比光之只算成本者,当贵近一半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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