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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卷第一

发布时间:2023-02-17 16:58:17作者:心经全文网

杂阿含经卷第一张西镇居士白话译解

一、本经叙述一切五蕴现象,皆随缘生灭,变化无常,宜做如是正观,才能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应当以正慧观察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能如此地去观察,才是正确的观察。对物质现象能作正确的观察,就会对它产生厌离心;对它产生厌离心,那么对它的喜爱贪欲便可消除净尽;喜爱贪欲消除净

尽了,我说他的心已获得了解脱。

同样地,要以正慧观察我们的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这样地观察,才是正确的观察。对此精神现象能作正确的观察,就会对它产生厌离;对它产生厌离,那么对它的喜爱贪欲便可消除净尽;喜爱贪欲消除净尽了,我说他的心已获得了解脱。

就像这样,比丘啊!一个心灵已获得解脱的人,若想自己作证,就能自己作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就像观察五蕴是无常的经文一样,这五蕴是苦、是空、非我等经文,也都是说要如此去作观察。」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一经注释:

1﹑五阴:为「五蕴」的旧译,阴是障蔽的意思,能阴覆真如法性,起诸烦恼。蕴是积集的意思,五蕴就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此五蕴中,色蕴属于物质;受、想、行、识四蕴属于精神,此五蕴乃是构成人身的五种要素。

2﹑如是我闻:诸经经首均有此语,印度重视闻持,而以此语作为信凭,这句话表示此经为结集者亲自听闻。

3﹑舍卫国:舍卫,地名,为古印度憍萨罗国的都城,华译为好名闻,因其国中政教善良,风俗敦厚,且充满许多有德有智的学者,嘉誉风闻全国,故名。这里是以首都代国名。

4 ﹑祇树给孤独园:为佛陀道场之一。此园乃须达多长者向祇陀太子买下土地建成以供养佛陀者,其内之树林则为祇陀太子所布施,故合称祇树给孤独园(须达多长者乐善好施,经常接济贫困孤独之人,故被称为给孤独长者)。

5﹑色无常:色,指一切有形象和占有空间的物质,可分为五种: 一 、内色—指眼、耳、鼻、舌、身之五根,因属于内身,故名内色。 二 、外色—指色、声、香、味、触之五境,因属于外境,故名外色。三 、显色—指我们常见的各种颜色,如青、赤、黄、白,黑等。四 、表色—指有情众生色身的各种动作,如趋舍伸屈等种种表相。五 、形色—指物体的形状,如长短方圆等等。色无常,意指一切物质现象皆随缘生灭,变化无常。但就有情五蕴的身心来说,就是指这个色身而言。南传佛教则将色法分成二十八种,见清静道论第十四说蕴品。

6﹑尽:消除净尽。

7﹑受:即受蕴,人类的感官与外界接触时所产生的感受。受有三 种—苦受、乐受、不苦不乐感受。南传佛教五十二心所中有一受心所。

8﹑想:即想蕴,想就是想象,于善恶憎爱等境界,取种种相,作种种想,包括思想、概念等心理现象。南传佛教五十二心所中有一想心所。

9﹑行:即行蕴,行就是行为或造作,由意念而行动去造作种种的善恶业。南传佛教五十二心所中,有五十行心所。

10 ﹑识:即识蕴,识就是了别的意思,由心识去辨别所缘所对的境界。南传佛教有八十九心或一百二十一心之说。

11﹑心解脱:梵语citta-vimukti。谓由定力而于定障得解脱。与「慧解脱」相对。其原始本意,系指心由一切束缚中解放;解脱之当体即为心,故称心解脱;而以智慧解脱者,则称慧解脱。但后世术语化,将无明之灭称慧解脱,将渴爱之灭称心解脱。更以心解脱连结于禅定,谓依定而解脱定障,与无贪相应者,称为心解脱。依慧而解脱烦恼障,与无痴相应者,称为慧解脱。此二者同时解脱者,则称俱解脱。

11﹑已尽:即烦恼业缚已尽,可证阿罗汉果。从过去的烦恼、生死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成为真正自在的人。

12﹑梵行已立:梵行,即清净的行为。此句言脱离爱欲而过着清净的生活,只有正行、正精进而没有邪行。

13﹑所作已作:即已完成一切义务职所。

14 ﹑不受后有:后有,有二 义:一 、未来的果报。二 、后世的心身。不受后有,即现在已得解脱,将来再不受束缚,不再于生死轮回中流转,不堕「死界」得到「正生」,故此身在生死界中为最后身(最后一次身体)。

15﹑苦:乃观五蕴是苦的。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会、爱别离、五蕴炽盛等诸苦。

16﹑空:五蕴随缘生灭,变化无常,究竟而无实体,故叫空,也是假和不实的意思。

17﹑非我:梵语意译,指世界上一切事务皆无独立实在的自体。因五蕴无常,故苦,由此而知无一常住、唯一、自在、主宰、独存、实在之我,故云非我。五蕴非我之经文可参阅,汉译南传相应部第三册蕴相应之第十四经「无我」。

二、本经叙说应正确的去思惟观察五蕴的无常、苦、空、非我,才可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对于物质现象应当去作正确的思惟,观察这物质现象的无常,能够如实地了知。为何要这样呢?比丘啊!因为对于物质现象能作正确的思惟,观察这物质现象无常,能够如实地了知的话,那么对于物质现象的欲望贪求就能断除;欲望贪求断除了,我说他的心灵已获得了解脱。

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应当去作正确的思惟,观察心识等这些精神现象,皆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能够如实的了知。为何要这样呢?因为对于心识等精神现象能作正确的思惟,观察这些精神现象,皆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那么就能断除对于这些精神现象的贪欲;贪欲断除了,我说他的心灵已获得了解脱。

就像这样,一个心已获得解脱的人,如果想要自己作证,就能自己作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受生死轮回了。就像正确的去思惟色、受、想、行、识五蕴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的经文一样,这五蕴是痛苦、是空、非我等经文,也都是说要如此的去思惟。」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后,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二 经注释:

1、正思惟:对佛教教义的正确思惟,为「八正道」之一。

2、观识无常如实知:识,原指心识,谓应观察心识无常,能够如实了知。但从前后经意,亦可知于受、想、行三蕴,亦应观其无常如实知。

三、本经叙说对五蕴无常不能明白了知,则会造成痛苦;若能明白了知,就能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对于物质现象,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将它断弃,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那么就不能断除(由物质无常所造成的)痛苦。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将它断弃,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那么就不能断除(由精神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

众比丘!对于物质现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将它断弃,远离对它的贪欲,那么就能断除(由物质无常所造成的)痛苦;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将它断弃,远离对它的贪欲,那么就能断除(由精神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了。」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四、本经叙说昧于五蕴,则不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若能明白五蕴,则能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对于物质现象,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将它断弃,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不能获得解脱的人,就不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对它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将它断弃,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不能获得解脱的人,就不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

比丘啊!对于物质现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将它断弃,远离对它的贪欲,那么就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众比丘啊!对物质现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获得自在解脱的人,就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将它断弃,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获得自在解脱的人,就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五、本经叙说对五蕴爱喜、无知、就会产生痛苦,不能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爱好喜欢物质现象,就是爱好喜欢这(物质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爱好喜欢(物质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那么就无法从这个痛苦中解脱出来,对它不明白,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同样地,爱好喜欢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就是喜欢(由这些精神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爱好喜欢(这些精神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那么就无法从这个痛苦中解脱出来。

众比丘!不爱好喜欢物质现象,就不会喜欢(由这物质现象所造成的)痛苦;不喜欢(由这物质现象所造成的)痛苦,那么就可以解脱这个痛苦了。同样地,不爱喜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就不会喜欢(由这些精神现象所造成的)痛苦;不喜欢(由这些精神现象所造成的)痛苦,那么就可以解脱这个痛苦了。

众比丘!对于物质现象,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就不能获得自在解脱,贪心而不能获得自在解脱的人,就不能断除(由这物质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对它不了知、不明白,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不能获得自在解脱的人,就不能断除(由这些精神现象所造成的)痛苦。

对于物质现象,若能知道明白,若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获得自在解脱的人,就能断除由这些物质现象所造成的痛苦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若能知道明白,若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获得自在解脱的人,他也就能断除由这些精神现象所造成的痛苦了。」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六、本经经文与第四经雷同,译文从略。

七、本经经文同第五经而文稍简,译文从略。

第七经注释:︱「无常……喜乐」:此即「温陀南颂」,古代集经之结颂,又作「摄颂」。据「分别功德论」载:「撰三藏讫,录十经为一偈,所以尔者,为将来颂习者,惧其忘误,见名忆本,思维自寤。」即录无常等十经为一偈。此摄颂目的在于颂习时避免忘误,与经义无关,白话译文概不译解。

八、本经叙说宜观察三世诸法无常,应对其厌离,方可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过去与未来的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更何况是现在的物质现象!圣弟子啊!能这样的去观察,就不会顾念过去的物质现象,也不会欣悦未来的物质现象,对于现在的物质现象产生厌嫌,远离对它的贪欲,正确地趋于将它灭尽。同样地,过去与未来的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何况是现在的精神现象!圣弟子啊!能如此的去观察,就不会顾念过去的精神现象,也不会欣悦未来的精神现象,对于现在的精神现象产生厌嫌,远离对它的贪欲,正确地趋于将它灭尽。就像观察五蕴是无常的经文一样,这五蕴是苦﹝痛苦﹞、是空﹝不实在﹞、非我﹝无我﹞等经文,也都是说要如此去作观察。」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八经注释:

1﹑于现在色厌、离欲、正向灭尽:此句南传巴利本作「向于现在色的厌离、离欲、灭尽」。

2﹑「过去、未来……正向灭尽」:此小段中之识字,原皆指心识而言。应观过去、未来五蕴皆无常,非止识蕴而已。译文为能融摄受、想、行三蕴,使经义简单明白,故将「况现在识」句以下诸识字借代受、想、行、识全体,译为精神现象。以后诸经,颇多如此译法,特此说明。

九、本经叙说正确观察五蕴无常、苦、非我、非我所有,才能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变化无常,所以造成痛苦;会造成痛苦,可见其中并没有一个真实的自我在主宰;既没有实我,也就不是我所有了。能如此地以正慧去观察,叫做真实正确的观察。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变化无常,所以造成痛苦;会造成痛苦,可见其中并没有一个真实的自我在主宰;既没有实我,也就不是我所有的了。能如此地以正慧去观察,叫做真实正确的观察。

圣弟子啊!能够如此地以正慧去观察,便能厌离这物质现象,厌离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由于对色、受、想、行、识等五蕴的厌离,所以对它就不会产生喜乐之心;对它不产生喜乐之心,所以就可获得自在解脱了。一个获得自在解脱的人,便会产生真实的智慧||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九经注释:

1非我:请参阅第一经注释18非我条。

2非我所:我所,我所有的简称。有我见的人,对于身外之物都认为我所有,叫做我所。非我所,即非我所有。

十、本经叙说五蕴与前章相同。

(本经一、二段经文与前经完全相同,译文从ꗬÁMЉ 倔¿ကЀ 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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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弟子啊!能够如此地去观察,便能厌离物质现象,厌离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由于厌离,所以对它就不会产生喜乐之心;对它不产生喜乐之心,所以就可获得自在解脱,解脱知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十一经注释:

1若因、若缘生诸色者:凡一事一物之生,本身的因素叫做因,旁助的因素叫做缘。例如稻谷,种子为因,而泥土、雨露、空气、阳光、肥料、农作等为缘,由此种种因缘的和合而生长谷子。

2解脱知见:自己已经获得了解脱的智慧,亦即观照常明,通达无碍的智慧。

十二、本经经文多同第十一经,其第三段后半则同第十经第三段。本经译文从略。

十三、本经叙说对于五蕴不应贪着爱染,知其为患,而能出离,才能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如果众生对物质现象不爱乐的话,那么对这些物质现象就不会贪着了;因为众生对物质现象爱乐的缘故,所以对它就产生贪着。同样地,众生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不爱乐的话,那么众生对于这些精神现象就不会贪着了;因为众生爱乐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缘故,所以对它就产生贪着。

众比丘啊!如果物质现象对于众生不会造成祸患,那么众生便不应厌离物质现象;因为物质现象会成为众生的祸患,所以众生就应厌离物质现象。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于众生不成祸患的话,那么众生便不应厌离这些精神现象;因为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可成为众生祸患的缘故,所以众生就应厌离这些精神现象。

众比丘啊!如果众生无法从流转无常的物质现象中出离而得自在的话,那么众生便不应从物质现象中出离;因为众生可从物质现象中得出离的缘故,所以众生就应出离物质现象的束缚。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众生若无法从其中出离而得自在的话,那么众生便不应从此精神现象中出离;因为众生可从一切精神现象中得出离的缘故,所以众生就应出离一切精神现象的束缚。

众比丘啊!如果我对这令人贪着烦恼的五蕴,不能如实地了知爱乐是爱乐、祸患是祸患、出离是出离的话,那么我于诸天、魔王、大梵天王等天道,或沙门、婆罗门等人道,于此天、人道众生中,就不能获得解脱,不能出离迷妄轮回,永住于颠倒之中,也不能自己证悟获得无上的正等正觉。

众比丘啊!我因能如实地了知这五蕴爱乐是爱乐,祸患是祸患,出离是出离的缘故,所以我于诸天、魔王、大梵天王等天道,或沙门、婆罗门等人道,于此天、人道众中,自己证得自在解脱,得以出离迷妄轮回,得以解脱烦恼的系缚,永远不住于颠倒之中,也能自己证悟获得无上正等正觉。」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十三经注释:

1、味:贪着而享乐,此作动词用,亦名味着。

2、染:污染、杂染。烦恼之异名,此作动词用,染着之意。

3、患:祸患之意。

4、出离:指从流转中脱离而得自在。

5、五受阴:即五取蕴,谓有漏之五蕴。取,即取着之意。部派佛教有部,统为烦恼之异名;在唯识中,则为贪爱的别名。取着于烦恼的事故,故名取。

6、诸天:指三界二十八天。三界,指欲界、色界、无色界。欲界有六天;色界四禅有十八天;无色界有四天,合计二十八天。此三界都是凡夫生死往来的境界,所以佛教行者是以跳出三界为目的。

7、魔:即魔罗,能害人性命,是障碍扰人修道的魔鬼,欲界第六天(他化自在天)天主即是魔王。

8、梵:即梵天,是色界之「初禅天」,此天无欲界淫欲,寂静清净,有梵众、梵辅、大梵三天。通常所说梵天是指大梵天王,名叫尸弃,深信正法,每逢有佛出世,必前来请转*轮。

9、沙门:华译勤息,即勤修佛道和息诸烦恼的意思,为出家修道者的通称。

10、婆罗门:即婆罗贺摩拿的简称,为印度四姓之一,是奉事大梵天王而修净行的种族,以四围陀论为经。

11、结缚:「烦恼」别名,因烦恼能系缚吾人身心,使不得解脱,出离生死。

12、颠倒:倒见事理的意思,如以无常为常,以苦为乐等是。

13、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智名,华译为无上正等正觉,即是真正平等觉知一切真理的无上智慧。

十四、本经叙说世尊告诉众比丘,于五受阴之味、患、离应随顺觉,并以智慧如实见。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我以前爱乐物质现象,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物质现象的爱乐能够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于物质现象的爱乐,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爱乐,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爱乐,能够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于这些精神现象的爱乐,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

众比丘啊!我对于物质现象的祸患,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物质现象的祸患能够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这物质现象的祸患,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祸患,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这些精神现象的祸患能够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于这些精神现象的祸患,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

众比丘啊!我对于出离物质现象的束缚,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出离物质现象的束缚,能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于出离物质现象的束缚,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同样地,对于出离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束缚,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出离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束缚,能够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于出离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束缚,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以下「诸比丘!我于五受阴不如实知味是味……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译文请参考前经后半段。)

第十四经注释:

1于色味有求有行:味,贪着而享乐,亦名味着。求,求取。行,此指身、口、意的造作。佛光阿含藏注引巴利本作﹁对于色味进行遍求﹂。

十五、本经叙说执取五蕴,随顺烦恼役使,即有束缚,不能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有一个比丘来到佛陀这里,稽首礼佛足后,退坐一边,禀告佛陀说:「慈悲的世尊啊!今天您当为我简略地解说修持佛法的要义,我听闻说法后,将独自在一个僻静的处所,精进修持而不懈怠。精进修持不懈怠后,将再作思惟: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剃除须发,身穿法服,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而出家学道,是为了要修持完成无上的清净梵行,在现世今生中自己以通智作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那时,世尊告诉那位比丘说:「问得好啊!问得真好!比丘如此畅快地问说:『应当为我简略地解说修持佛法的要义,我听闻说法后,将独自在一个僻静的处所,精进修持而不懈怠。……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你是如此的问说吗?」

比丘禀告佛陀说:「是的,世尊!」

佛陀告诉比丘说:「仔细听啊!仔细听啊!要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解说。比丘啊!一个人如果一直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便会随顺着烦恼而死;如果随顺着烦恼而死的话,就是被爱取的烦恼所系缚了。比丘啊!一个人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就不会随顺着烦恼而死;不随顺着烦恼而死的话,那么就能从自己所爱取的烦恼事物中获得解脱了。」

比丘禀告佛陀说:「知道了,世尊!知道了,善逝!」

佛陀告诉比丘说:「你如何在我简略地解说修持佛法的要义中,深广地了解其中的义理呢?」

比丘禀告佛陀说:「世尊啊!如果对物质现象随顺着烦恼的役使,那么便会随顺着烦恼到死;随顺烦恼的役使,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就是被所爱取的烦恼所系缚了。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便会随顺着烦恼到死;随顺着烦恼的役使,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就是被所爱取的烦恼所系缚了。

世尊啊!如果对物质现象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便不会随顺着烦恼到死;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不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能从所爱取的烦恼中,获得自在解脱了。同样地,对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便不会随顺着烦恼到死;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不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能从所爱取的烦恼中,获得自在解脱了。就是这样,世尊啊!我在您简略地说法中,深广地了解它的义理。」

佛陀告诉比丘说:「答得好啊!答得真妙!比丘你能在我简略地说法中,深广地了解它的义理。为什么呢?因为对物质现象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就会随顺着烦恼到死;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会被爱取的烦恼所束缚。同样地,对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就会随顺着烦恼到死;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会被爱取的烦恼所束缚了。

比丘啊!如果对物质现象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就不会随顺着烦恼到死;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不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可解脱爱取的烦恼。同样地,对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就不会随顺着烦恼到死;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不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可解脱爱取的烦恼了。」

当时,那位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后,心中非常欢喜,向佛陀礼敬后离去,独自处于僻静的地方,专心精进地修习佛法,不放逸懈怠。专心精进的修习佛法,不放逸懈怠后,思虑着: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剃除须发,身穿法服,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而出家学道,……以至于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那位比丘立即证成阿罗汉,心中获得自在解脱。

第十五经注释:

1、异比丘:南传巴利本皆作「一比丘」。

2、稽首佛足:于佛足前下头至地顶礼,是一种很诚敬的礼敬方式。

3、却住:即退处。

4、不放逸:不敢放纵,即不怠惰之意。

5、善男子:指信佛之在家男子。

6、信家非家出家:印顺导师「杂阿含经论会编」此处断句为「信家非家,出家(学道)。」信家,信施之家,即俗家。本句意 谓「以俗家为非真正归处的家,而出家学道。」佛光版「阿含藏」此处注释引南传巴利本作「已正信佛教,由俗家而现在出家处于非家。」别译杂阿含经卷一第一经有出现如此类句作「深信家法会归无常,出家学道。」佛光版引南传「处于非家」,乃古印度习俗,老年之后,离家修道,四处游行参学,乃至老死于外,故云「处于非家」。在中国无此习俗,故「非家」也可作「不执着于家」来理解。

7、现法作证:谓于现世今生中由自己的神通智慧作证。

8、随使使:第一个「使」为名词,是烦恼的异名,此指执取等烦恼。第二个「使」字为动词,作「役使」解,即役使身心之意。

9、取:对所爱的境界,执取追求。

10、世尊、善逝:二者皆是佛陀十号之一。佛陀为世、出世间之最尊贵,故称世尊。善逝,又译「好去」,如实去彼岸,不再退没生死中。

11、罗汉:即阿罗汉。一、译杀贼,杀烦恼贼之意;二、译应供,当受人天供养之意;三、译不生,永入涅槃不再受生死果报之意。为小乘之最高果位。

十六、本经叙说执取五蕴,随顺烦恼役使的话,则会增加轮回流转的次数。内容文字大多同于前经,译文从略。

第十六经注释:

1所问如上:指该比丘所问和前经相同。以下诸经同。

2差别者:指本经与前经不同之处。

3则增诸数:数,指轮回流转之次数。全句译为「就会增加轮回流转的次数。」

十七、本经叙说五蕴非我所有,宜速断除,才能获得安乐。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有一个比丘从座位起立,袒露着右肩,恭敬合掌禀告佛陀说:「慈悲的世尊啊!请为我简略地解说佛法的要义,我听闻佛法后,将独自在一个僻静之处,专心思惟法义,不放逸怠惰。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剃除须发,身穿法服,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而出家学道,是为了要修持完成无上的清净梵行,在现世今生中自己以通智作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那时,世尊告诉那位比丘说:「真好啊!真好!你这样的问说:『世尊!请为我简略地解说佛法的要义,我将于简略的说法中,深广地去了解它的义理,我当独自找一个僻静的处所,专心地思考,不放逸懈怠。……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你是如此的问说吗?」

比丘禀告佛陀说:「是的,世尊!」

佛陀告诉比丘说:「仔细听啊!仔细听啊!要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解说。比丘啊!不是你所应拥有的五蕴法,应该要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欲,能断除那些五蕴法的人,因为正确佛法义理的助益,便能除去无明长夜的不安,获得永远的安乐。」

当时,那位比丘听后禀告佛陀说:「知道了,世尊!知道了,善逝!」

佛陀告诉比丘说:「你如何在我简略的说法中,深广地去了解它的义理呢?」

比丘禀告佛陀说:「世尊啊!变化无常的物质现象非我所应拥有,应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着;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变化无常的精神现象也非我所应拥有,应该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着。因为正确佛法义理的助益,便能除去无明长夜的不安,获得永远的安乐。所以,世尊啊!我是这样地在世尊您简略的说法中,深广地了解它的义理。」

佛陀说:「真好啊!真好!比丘啊!你能从我简略解说佛法的要义中,深广地去了解它的义理。为何这样呢?因为变化无常的物质现象,不是你所应拥有的,应当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着;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变化无常的精神现象,也不是你所应拥有,应当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着。能把色、受、想、行、识等五蕴断除后,因为正确佛法义理的增益,便能除去无明长夜的不安,获得永远的安乐。」

当时,那位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心里非常欢喜,向佛陀礼敬后就退下了。他独自处在一个僻静的地方,专心精进地修习佛法,不放逸懈怠。专心精进修习佛法,不放逸懈怠后,他思惟着: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剃除须发,身穿法服,正信佛法,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而出家学道,……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那位比丘即证成阿罗汉,心中获得自在解脱。

第十七经注释:

1、偏袒右肩:原为古代印度表示尊敬之礼法,佛教沿用之。即将袈裟披在左肩上,袒露出右肩。如此穿著便于工作,故偏袒右肩为表示期待长辈下令服事,亦为奉侍长者之礼仪。

2、合掌:表示恭敬,一心服从。

3、非汝所应之法:指色、受、想、行、识等五蕴不是我们所有的。但凡夫都认为五蕴是我们的。

4、宜速断除:﹁汉译南传大藏经﹂相对经文此处作﹁应断欲﹂。

5、以义饶益:以,因。义,指正确的佛法义理。饶益,增益、利益的意思。因断非法非义,故于正义增长。

6、长夜安乐:长夜,指累世的无明。本句意谓除去无明长夜的不安,而获得永久的安乐。

十八、本经叙说五蕴非我所有,亦非余人所有,宜速断除,才能获得安乐。本经经文与前经同,译文省略。

十九、本经叙说对五蕴的贪着,是烦恼系缚的根源,宜速断除,方可获得安乐。本经与第十七经经文大多相同,所差异处是世尊在此宣说「结所系法宜速除断」,译文从略。

第十九经注释:

1色是结所系法:色,指物质现象。结,系缚的意思,是烦恼的别名,因烦恼能系缚身心,不能解脱,结成苦果,永沦生死,故称为结。本句意谓「物质现象,是爱结所依住处。」

二十、本经表示有一部经名为「深经」,和前经有相同说法。(印顺导师依经论认为「深经」应作「染经」)。

廿一、本经叙说对于五蕴应不动摇,才不会被魔王所缚,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有一个比丘从座位起立,向佛陀行礼,禀告佛陀说:「世尊啊!请您为我简略地解说佛法的要义,我听闻佛法后,将独自在一个僻静之处,专心思惟法义,不放逸懈怠。不放逸懈怠后,这样思惟: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正信佛法,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或不执着于家),而出家学道,……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之中。」

那时,世尊告诉那位比丘说:「问得好啊!问得真好!你今天这样问说:『慈悲的世尊啊!请为我简略解说佛法的要义,我听闻说法后,将独自在一僻静的处所,专心思惟法义,不放逸懈怠。……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之中。』吗?」

比丘禀告佛陀说:「是的,世尊!」

佛陀告诉比丘说:「仔细听啊!仔细听啊!要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说法。比丘啊!一个人要是不能安住于正法时,便会到处追求执取,那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了。若不到处追求执取,那么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了。」

比丘禀告佛陀说:「知道了,世尊!知道了,善逝!」

佛陀告诉比丘说:「你如何在我简略解说佛法中,深广地去了解其中的法义呢?」

比丘禀告佛陀说:「世尊啊!对于物质现象,向它追求执取时,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了;如果能安住于正法,不去追求执取的话,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追求执取,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如果能安住于正法,不去追求执取的话,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所以,我从世尊您简略地解说佛法中,深广地去了解其中的法义。」

佛陀告诉比丘说:「答得好啊!答得真好!你能从我简略地解说佛法中,深广地去了解其中的法义。为什么呢?因为对于物质现象,如果向其追求执取时,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了;如果能安住于正法,不去追求执取的话,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追求执取时,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了;如果能安住于正法,不去追求执取的话,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了。」……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心灵获得自在解脱,成为阿罗汉。

第廿一经注释:

1动摇时,则为魔所缚:动摇,指心不能安住于正法,到处追求,执取五蕴之意。魔,指魔王,名波旬,为欲界第六天天主,经常企图扰乱佛及诸弟子。

2若不动,则解脱波旬:不动,言心安住于正法,不逐求执取五蕴之意。解脱波旬,言自魔王波旬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

廿二、本经叙说佛陀回答弟子劫波所问,言宜正观五蕴无常,断除对它的贪欲,才能获得完善的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有一个名叫劫波的比丘来到佛陀住处,顶礼佛足后,退坐一边,向佛陀禀告说:「就像世尊您所说的,比丘的心灵要获得完善的解脱。世尊啊!比丘的心灵要如何才能获得完善的解脱呢?」

那时,世尊告诉劫波说:「问得好啊!问得真好!你能向如来问说如何使心灵获得完善的解脱。真好啊!劫波!仔细听啊!仔细听啊!要好好地去思虑这件事情,我将为你解说。劫波啊!应当去观察了知所有的一切物质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是在内或在外,无论是粗糙或细致,无论是美好或丑恶,无论是远处或近处,那一切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的。正确地去观察这种无常的现象后,那么对于一切物质现象的爱欲就能消除。对一切物质现象的爱欲消除后,心灵便能获得完善的解脱了。同样地,要去观察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是在内或在外,无论是粗糙或细致,无论是美好或丑恶,无论是远处或近处,那一切精神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的。正确地去观察这种无常的现象后,那么对于一切精神现象的爱欲就能消除了。对于一切精神现象的爱欲消除后,我说他的心已获得完善的解脱了。劫波啊!比丘的心灵能这样地获得完善的解脱的话,如来就说他的心灵已获得完善的解脱了。为什么呢?因为他对五蕴的爱欲已断除的缘故。对五蕴的爱欲能断除的话,如来就说他的心灵已获得完善的解脱了。」

当时,劫波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心中非常欢喜,向佛陀礼敬后便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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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劫波比丘接受佛陀的教示后,独自找一个僻静的处所,专心思惟法义,不放逸懈怠。……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内心获得完善解脱,证成阿罗汉。

第廿二经注释:

1、劫波:是比丘名。

2、头面礼足:头面低垂,顶到佛足,表示最恭敬之意。

3、善解脱:言获得完善的解脱。

4、如来:佛十号之一,因佛乘真如之道,来成正觉,来三界垂化,故名。

5、**:「若过去、若未来……若远、若近」:此为五蕴存在的各种现象,非唯色蕴而已,约略来说:一、过去、未来、现在||是依时间而画分。二、内、外||在众......

杂阿含经卷第一

一、本经叙述一切五蕴现象,皆随缘生灭,变化无常,宜做如是正观,才能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应当以正慧观察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能如此地去观察,才是正确的观察。对物质现象能作正确的观察,就会对它产生厌离心;对它产生厌离心,那么对它的喜爱贪欲便可消除净尽;喜爱贪欲消除净

尽了,我说他的心已获得了解脱。

同样地,要以正慧观察我们的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这样地观察,才是正确的观察。对此精神现象能作正确的观察,就会对它产生厌离;对它产生厌离,那么对它的喜爱贪欲便可消除净尽;喜爱贪欲消除净尽了,我说他的心已获得了解脱。

就像这样,比丘啊!一个心灵已获得解脱的人,若想自己作证,就能自己作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就像观察五蕴是无常的经文一样,这五蕴是苦、是空、非我等经文,也都是说要如此去作观察。」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一经注释:

11 ﹑五阴:为「五蕴」的旧译,阴是障蔽的意思,能阴覆真如法性,起诸烦恼。蕴是积集的意思,五蕴就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此五蕴中,色蕴属于物质;受、想、行、识四蕴属于精神,此五蕴乃是构成人身的五种要素。

22 ﹑如是我闻:诸经经首均有此语,印度重视闻持,而以此语作为信凭,这句话表示此经为结集者亲自听闻。

33 ﹑舍卫国:舍卫,地名,为古印度憍萨罗国的都城,华译为好名闻,因其国中政教善良」

「就像这样,罗睺罗啊!比丘要这样地去认知,这样地去观察。能够这样地去认知、这样地去观察的话,那么对于这个有意识的身体及外境的一切事物,便不会有我见、我所见、我慢、结使、系缚的烦恼了。」

「罗睺罗啊!比丘如能像这样地去观察这个有意识的身体及外境一切事物,而不会有我见、我所见、我慢、结使、系缚烦恼的话,那么这位比丘便可说是已断除了一切爱欲,转去束缚身心的一切烦恼,获得正确的觉证,从这最后一次受生死苦的身体中得到究竟解脱。」

那时,罗睺罗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愿遵奉修行。

第二三经注释:

1、王舍城:古印度摩竭陀国都城名。

2、迦兰陀竹园:一说为迦兰陀长者所奉,为印度最早的僧园,又名竹林精舍;一说为频婆沙罗王所奉。

3、罗睺罗:亦称罗云,为佛陀的嫡子,出家而为其弟子。在弟子中为不毁禁戒、诵读不懈比丘。十大弟子中为密行第一。

4、「世尊!云何知、云何见我此识身及外境界一切相……」:汉译南传大藏经相对经文此处作「大德!如何知、观者,于此有识之身及外之一切相,得灭我慢、我所慢、慢随眠耶?」巴利英译本此处作:‘ How,lord,should one know,how should one see,so that in this body,together with its consciousness,and likewise in all external objects,he has no more idea of “ I ” and “ mine ”, no more leanings to conceit ?‘ 英译与汉译南传经意相当。句中「识身」,据佛光大辞典解说有二义:一、指具有精神作用之身体,即身与心。本事经卷五﹙大正一七册‧六八六页上﹚:「由此定故,于有识身,即外一切所缘相中,﹙中略﹚善伏善断。」二、指认识作用之种类。身,集、种类之意。杂阿含经卷十二﹙大正二册八五页上﹚:「云何为识?谓六识身。眼识身、耳识身、﹙中略﹚意识身。」由引例来看,此识身应指身心而言。

5、无有我:我,是主宰的意思。佛教说我们通常所执着的我是假我,因为这个我是由五蕴假和合而成,离开了五蕴,根本就没有我的存在,故说无有我。

6、我所见:即见外境一切诸相为我所有。

7、我慢、使、系着:我慢,自高自大,侮慢他人。使,烦恼的别名,即随眠,是潜伏的烦恼种子。系着,也是烦恼的别名。

8、非我、不异我、不相在:即无我、无我所、五蕴不在我中、我不在五蕴中。

9、平等慧:即平等性智,是如来四智之一,是转第七识(末那识)的我见,证自他平等的道理所得到的智慧。

10、诸结:即束缚身心的各种烦恼。

11、无间等:无间等,又译作「现观」,有领会、理解、觉证、证悟的意思。

12、究竟苦边:苦边,即苦际,苦报的终点,亦即最后一次受生死的身体。此句言从这最后一次受生死苦的身体中得到究竟解脱。

二四、本经与前经(二三)大意相同,经文亦雷同,但主客有异,译文从略。

第二四经注释:

1世尊为法主:世尊证悟佛法,并传布佛法,故称世尊为法主。法主,犹言大法王、大师。

2为导:言世尊智德圆满,能引导众生,脱离苦海。

3为覆:言世尊能以智德慈悲荫覆(护)众人,使无祸患。

4唯然,受教︰唯然,应允之词,犹言「是的」、「好的」。受教,言愿接受世尊的教导。

5超越疑心:即不生犹豫不定之心。

6远离诸相:诸相,以偏执而生出的各种事物的形相。

7寂静解脱:脱离一切烦恼叫寂;杜绝一切苦患叫静,寂静即涅槃的道理。此句言「达到涅槃寂静,获得自在解脱。」

二五、本经叙说多闻说之义为闻说五蕴是「生厌、离欲、灭尽、寂静」法,才是多闻。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有一个比丘来到佛陀住处,向佛陀行礼后,退坐一边,禀告佛陀说:「就如世尊您所说的多闻,要怎样才叫多闻呢?」

佛陀告诉比丘说:「问得好啊!问得真好!你现在是问我多闻的义理吗?」

比丘禀告佛陀说:「是的,世尊!」

佛陀告诉比丘说:「要仔细听啊!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解说。比丘啊!应该知道,如果听闻到物质现象的时候,说是要对它厌嫌,远离贪欲,要把它灭尽,使它寂静不生,这就叫多闻了;同样地,听闻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时,说是要对它厌嫌,远离贪欲,要把它灭尽,使它寂静不生,这就叫多闻。比丘啊!这就是如来所说的多闻。」

当时,那位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欢喜雀跃,向佛陀行礼后离去。

二六、本经叙说若人能于五蕴说「生厌、离欲、灭尽、寂静」法,则得被称为法师。本经经文与前经雷同,译文从略。

二七、本经叙说观五蕴苦、无常,而趋向厌离、离欲、灭尽,才是向法顺法。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有一位比丘来到佛陀住处,向佛陀顶礼后,退坐一边,向佛陀禀告说:「就像世尊您所说的法次法向,如何叫法次法向呢?」

佛陀告诉比丘说:「问得好啊!问得真好!你现在想知道什么是法次法向吗?」

比丘禀告佛陀说:「是的,世尊!」

佛陀告诉比丘说:「要仔细听啊!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解说。比丘啊!对这物质现象,要趋向厌嫌,远离贪欲,把它灭尽,这就是法次法向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要趋向厌嫌,远离贪欲,把它灭尽,这就是法次法向了。」

当时,那位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欢喜雀跃,向佛陀行礼后离去。

第二七经注释:

1法次:即法的次第,如十二因缘法有先后秩序,其他诸法也有次有第,是名法次。

2法向:法的趋向,指对向涅槃法。

二八、本经叙说若能于五蕴生厌、离欲、灭尽,便能于现世今生中,获得寂静解脱。本经经文与前经雷同,译文从略。

第二八经注释:

1得见法涅槃:见,音现,同现字。现法:指现世今生。此句言得于现世今生中,获得寂静解脱。

2不起诸漏:漏,烦恼的别名,含有漏泄和漏落二义。贪瞋等烦恼,日夜由六根门头漏泄流注而不止,所以叫做漏;又烦恼能使人漏落于三恶道之中,所以也叫做漏。一切有烦恼之法就叫有漏法,无烦恼之法就叫做无漏法。不起诸漏,即不起各种烦恼。

二九、本经叙说能于五蕴说厌、离欲、灭尽方为说法师,经文与第二六经相当,与二七、二八亦雷同。可互为参考,译文从略。

三○、本经叙说尊者舍利佛答输屡那问言,谓五蕴无常、变易、不安稳,应对其厌离,方可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园里。

那时,尊者舍利弗住在耆阇崛山中。

当时,有一个长者子名叫输屡那,日日四处游行修学。

有一天,他来到耆阇崛山中,拜见尊者舍利弗,嘘寒问暖后,退坐一边,告诉舍利弗说:「有些沙门、婆罗门对这无常、变易、不安稳的物质现象说:我胜他,我与他相等、我劣于他。为什么沙门、婆罗门会有这样的分别想法,而不能察见它的真实情况呢?有些沙门、婆罗门对这无常、变易、不安稳的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说:我胜他、我与他相等、我劣于他。为什么沙门、婆罗门会有如此分别的想法,而不能察见真实情况呢?」

(尊者舍利弗)答说:「如果沙门、婆罗门对这无常、变易、不安稳的物质现象说:我胜他、我与他相等、我劣于他。到底他们是如何思量计度而不能察见真实情况的呢?对这无常、变易、不安稳的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说:我胜他、我与他相等、我劣于他。到底他们是如何思量计度而不见真实情况的呢?输屡那啊!你的意见怎样呢?物质现象是常住不变,还是变化无常呢?」

(输屡那)答说:「是变化无常。」

(尊者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如果是变化无常,你认为这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尊者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如果是无常、痛苦,是变易之法的话,你的意见怎样?圣弟子还可在这当中察见物质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物质现象中、或物质现象在我之中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尊者舍利弗)说:「输屡那啊!你意见怎样呢?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你认为是常住不变,还是变易无常呢?」

(输屡那)答说:「是无常。」

(尊者舍利弗)说:「如果是变化无常,你认为这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尊者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是变化无常、痛苦的,是一种变易法的话,你意见怎样呢?圣弟子还可在此当中察见这些精神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这些精神现象中、或这些精神现象在我之中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尊者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应当要知道这物质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那一切物质现象都不是我,非我所有,我不在物质现象中,物质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就叫正确的了知事物的实相。就像这样,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辨别等精神现象,无论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那一切精神现象都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有,我不在精神现象中,精神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就叫正确的了知事物的实相。输屡那啊!就像这样,对于色、受、想、行、识等五蕴便可产生厌嫌,远离对它的贪欲,获得自在解脱,解脱知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舍利弗说完这段经文后,长者子输屡那便远离了烦恼的尘垢,获得清净的法眼。那时,长者子输屡那亲自见法得法,不由他人教说,于正法中得无所畏惧。他从座位上起立,袒露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地禀告舍利弗说:「我今天已经觉悟,从今天起,我要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做一名在家居士。我从今日以后,直到生命最后的一刻,愿以清净之心皈依佛、法、僧三宝。」

当时,长者子输屡那听闻舍利弗说法后,欢喜雀跃,向舍利弗行礼后离去。

第三十经注释:

1、舍利弗:古印度摩竭陀国王舍城人,属婆罗门种姓。是佛陀十大弟子之一,释尊会中上首,以智慧第一而闻名。

2、耆阇崛山:在中印度摩竭陀国王舍城之东北,是释尊说法之地。

3、输屡那:长者子,善弹琴,即二十亿耳比丘。佛在世时证阿罗汉果,足下毛长二寸,足不踏地,为弟子中精进第一。

4、诣:拜见、拜访。

5、问讯起居:犹言嘘寒问暖。

6、不安隐:隐,即稳字。

7、何所计:计,以妄念而推度道理,常曰计度,即以意识之作用,思量分别种种事物。何所计,言如何去思量计度。

8、法眼:能够彻见真理的智慧。

9、优婆塞:指亲近皈依三宝,接受五戒的在家男居士。亦通称一切在家的佛教男众信徒。

卅一、本经叙说于五蕴的生起、息灭,息灭的方法,宜如实知道,才能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园里。

那时,舍利弗尊者住在耆阇崛山中。

当时,有一个长者的儿子名叫输屡那,日日四处游方修学,有一天,他来到耆阇崛山中舍利弗住处,向舍利弗顶礼后,退坐一边。

那时舍利弗对输屡那说:「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物质现象不能如实知道,对于物质现象的集起不能如实知道,对于物质现象的息灭不能如实知道,对于物质现象息灭的方法也不能如实知道的话,输屡那啊!当知这一位沙门、婆罗门便不能断除对物质现象的贪着了。同样地,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不能如实地知道,对这精神现象的集起不能如实知道,对这精神现象的息灭不能如实知道,对这精神现象息灭的方法也不能如实知道的话,那么便不能断除对这些精神现象的贪着了。」

(舍利弗)又说:「输屡那啊!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物质现象能够如实地知道,对物质现象的集起如实知道,对物质现象的息灭如实知道,对物质现象息灭的方法也如实知道的话,输屡那啊!当知这位沙门、婆罗门就能断除对于物质现象的贪着了。同样地,输屡那啊!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能够如实地知道,对这精神现象的集起如实地知道,对这精神现象的息灭如实地知道,对这精神现象息灭的方法也如实知道的话,输屡那啊!当知这位沙门、婆罗门就能断除对这些精神现象的贪着了。」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你意见怎样呢?物质现象是常住不变,还是变化无常的呢?」

(输屡那)答说:「是变化无常。」

(舍利弗)又问:「如果物质现象是变化无常的话,那应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舍利弗)说:「如果物质现象是变化无常、痛苦的,这是一种变易法,那么圣弟子可于当中察见这物质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物质现象之中、或物质现象在我之中的情况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就像这样,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是常住不变,还是变化无常呢?」

(输屡那)答说:「是变化无常。」

(舍利弗)又问:「如果是变化无常,那应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舍利弗)又问:「如果心识等精神现象是变化无常、痛苦的,这是一种变易法,那么圣弟子可于当中察见这些精神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这些精神现象之中、或这些精神现象在我之中的情况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当知这物质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这一切物质现象都不是我,非我所有,我不在物质现象中,物质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样就叫正确如实的察知。输屡那啊!圣弟子对于这些物质现象能产生厌弃心,远离对它的贪欲,获得自在解脱,那么就能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的系缚了。」

(舍利弗)说:「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那一切精神现象都不是我,非我所有,我不在精神现象中,精神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就叫正确如实的察知。输屡那啊!圣弟子对于这些精神现象能产生厌弃心,远离对它的贪欲,获得自在解脱,那么就能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的系缚了。」

当时,输屡那听闻舍利弗的说法后,欢喜雀跃,向舍利弗行礼后离去。

第三一经注释:

1、色集:色,指物质现象。集,是集起的意思。色集,指物质现象的产生。

2、色灭:指物质现象的灭除。

3、色灭道迹:指物质现象灭除的方法。

4、不如实知故:此「故」字,根据前后文意,及南传巴利本相对经文应作「者」字,文意较顺。本经余三「故」字,皆亦应改为「者」字。

卅二、本经叙说对于五蕴的生起、息灭、爱悦、祸患、出离,应如实知道;且应了知五蕴无常、痛苦,对它不贪着,才能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园里。那时,舍利弗尊者住在耆阇崛山中。

当时,有一个长者的儿子名叫输屡那,日日四处游行修学。有一天,来到了耆阇崛山中拜访舍利弗,向他顶礼后,退坐一边。

那时,舍利弗告诉输屡那说:「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物质现象不能如实的察知,对物质现象的集起不能如实察知,对物质现象的息灭不能如实察知,对物质现象的爱乐不能如实察知,由物质现象所产生的祸患不能如实察知,自物质现象中出离也不能如实察知的话,便不能超越一切物质现象的系缚了。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不能如实地察知,对这精神现象的集起不能如实察知,这精神现象的息灭不能如实地察知,对这精神现象的爱乐不能如实察知,由这精神现象产生的祸患不能如实察知,自这精神现象中出离也不能如实察知的话,这位沙门、婆罗门便不能超越这些精神现象的系缚了。

如果沙门、婆罗门对这物质现象、物质现象的集起、物质现象的息灭、对物质现象的爱乐、物质现象所产生的祸患、出离物质现象等情况都能如实知道,那么这位沙门、婆罗门就能超越物质现象的系缚。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乃至这精神现象的集起、精神现象的息灭、对精神现象的爱乐、由精神现象造成的祸害、自精神现象中出离等情况也都能如实知道,那么这位沙门、婆罗门就能超越这些精神现象的系缚了。」

(舍利弗)问说:「输屡那啊!你意见怎样呢?物质现象是常住不变?还是变化无常的呢?」

(输屡那)答说:「是变化无常。」

(舍利弗)说:「既是变化无常的话,应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如果物质现象是变化无常、痛苦的,是一种变易法的话,那么圣弟子可于当中察见这物质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物质现象之中、或物质现象在我之中的情况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你意见怎样呢?像这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是常住不变,还是变化无常呢?」

(输屡那)答说:「是变化无常。」

(舍利弗)问说:「如果是变化无常的话,应是痛苦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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