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路上,喜遇知音——忆述与阿姜苏加多的一场法谈
释昭慧
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海青法师陪同澳洲南传比丘阿姜苏加多(Sujato)、David Briggs沙弥、妙应法师、宗宏法师与马来西亚谢侑洁居士一行六人,莅院参访,笔者于岚园与Sujato法师展开了一场令人难忘的法谈,针对比丘尼之历史处境与八敬法,两人交换研究心得,交谈者、翻译者与见闻者都深得法喜。
Sujato法师是一位传承阿姜查禅法的禅师。他虽然身为比丘,却难能可贵地跳开男性中心思维模式与比丘利益考量,非常反对视比丘尼为“第二性”的比丘威权思想与作风,并极力促成南传比丘尼制度之恢复。最难得的是,他与笔者同样兼具学者与运动推行者的双重角色,他遍查巴利律藏与汉译律典,所作的比丘尼制度研究极其深刻。他在澳洲组成全国僧伽会,男女席次各占其半,一向鼓励“女众先行”,重要仪典亦请女众先行诵经。他认为这有矫治佛教歧视女性传统的重大意义。
法师在澳洲森林中创建了Santi Forest Monastry,从妙应法师处知悉笔者“废除八敬法运动”之理论与行动,深表赞同,本次应新竹法源讲寺之邀,至法源禅林教授禅法,乃请海青法师与妙应法师安排拜会笔者,席间针对律典有关比丘尼“八敬法”内容、《中阿含经》“大爱道经”内容、“善来比丘尼”之来源与年代、佛灭后比丘尼之处境等等,作了极其深入的研究心得交换。彼此的看法极其相应,因此相谈甚欢,欲罢不能。
Sujato法师于法谈伊始,立即提到:他赞同废除八敬法,而且为了研究此一课题,查遍巴利文与汉译律典。笔者深表赞佩,并表示:对照诸部律典的好处是:从其记述不同,互有详略增减,乃至不一致,可以证明许多律家所声称的“佛说”,其实未必如此,有部派学者意见的斧凿痕。但笔者以为,即使对照诸部律典,亦很难全面理解佛陀对比丘尼的真正态度,与比丘尼在男性沙文意识充斥的环境中所面对的真实处境。因为这些典籍的结集权与解释权,全都掌握在男性手中,女性并无发言权。
Sujato法师闻言,乃询问笔者对《中阿含经》“大爱道经”的看法。笔者分析道:《中阿含经》“大爱道经”最起码暴露了一个事实:即使初出家时,大爱道犹接受“以比丘为师而向其礼敬”的师生伦理,但敬意表诸礼仪,久而转为习俗,再复转为规制,师生伦理于是变质而成性别伦理。待到大爱道年事已高,戒腊渐长,自然会深觉不妥,因此研判:佛世应即已有强烈反对“长老尼应礼敬少年比丘”之陋规的声浪,从尼僧团中生起(特别是像大爱道这样具足佛陀姨母、国之皇后与贵族女性三重身份的人)。这种反弹声浪,必然给比丘带来了强烈的危机感。当日佛陀面对此一反弹,其真实之回应内容,如今已不可考,经典中所记载的“佛陀说法”有数端疑点:
1.佛陀竟然禁止阿难再谈此事,其态度非常暧昧,一反光明磊落,有问必答之常态。
2.“女众五不能”的说法,有违常识经验。撇开“转轮圣王”之种种神奇传说不论,若阿育王亦被定位为“转轮圣王”,那么“转轮圣王”应是指跨邦国的世界领袖。然则包括唐朝的武则天、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在内,世间当然存在女性“转轮圣王”,何以能言“女众不能为转轮圣王”?
3.“女众出家导致正法只能持续五百年而灭”的说法,有违历史事实。难怪部分经律,结集者已悄悄将“正法只有五百年”改成“正法提早五百年灭亡”,以免被世人质疑“佛陀的预言不正确”。笔者认为:这只是佛灭之后,比丘们为了压制比丘尼要求平等互动的反弹声浪,假诸佛口以贬抑尼众的说词。
说到法灭,一般而言,法灭有两种理由:一、政治迫害。二、僧伽生活腐化。就前者而言,政治迫害与比丘尼出家与否何干?就后者而言,即使有比丘来自“性诱惑”之恐惧,而对女性产生排斥感,也不应只针对“比丘尼”来大作文章。笔者就今日佛教界现象来观察,性丑闻大都发生在比丘身上,因此究竟是谁的行为导致正法灭亡,这还有得好争论的。若说是女众出家,使比丘禁不起诱惑而戒行不净,这也不然,因为许多比丘犯淫,其对象反倒是在家女众。易言之,女众出家与比丘生活腐化,毫无必然关系。因此将“法灭”责任归诸比丘尼,诚可谓是“欲加之罪”。
佛世比丘尼人才济济,此从《增一阿含》与《长老尼偈》可见一斑。佛灭后却鲜见杰出比丘尼,岂会是女众忽然变笨了?最大的可能因素即是:拥有经典结集与解释权的比丘极力压制比丘尼的地位,所以比丘尼的能力相形萎缩。
针对笔者“佛灭后鲜见杰出比丘尼”的说法,Sujato法师有感而发地指出:即使是阿育王时代,犹有一位阿罗汉比丘尼,教导某一长老比丘,指示其至优波?多处参学,该长老乃证成阿罗汉果。故“教诫”绝不应是单向的“比丘教诫比丘尼”,比丘尼当然亦可教诫比丘。
Sujato法师指出:缅甸有一位卓越的尼师,各级佛学会考均以高分通过,不料至斯里兰卡受比丘尼戒之后,返国竟因此而被捕入狱半年。Sujato法师乃撰文极力声援该位尼师,并向斯里兰卡友人询问其下落。
依他的考察以观,大爱道比丘尼压根儿只尊敬佛陀,并未尊敬其他比丘。因此她制金缕衣以奉佛,佛再三要她供养僧伽。《中阿含经》“瞿昙弥经”的记载则更明确显示:她雅不欲比丘凌驾其上。笔者闻言笑称,他的观察有理,因此笔者才会在四年前,将“废除八敬法运动”定位为“当代大爱道的二次革命”。
Sujato法师问及笔者对八敬法的看法。笔者认为:八敬法中,最少有三条都明显的不会在大爱道出家时制订好,而是尼僧团成立后因事缘而制订的:一、不得骂比丘,这是某长老尼过世后塔婆在比丘僧伽蓝中,尼众欲礼塔而遭阻栏,因此骂比丘。二、等同僧残的“二部四十人出罪”罚则,这一定是要待到有比丘尼犯僧残罪后才会出现的罚则。三、二部僧受戒,这一定是要等到第一批出家尼众有了十人以上,才会出现的受具规范。而此一规制是尼僧团刚成立之初才有实际上的“比丘辅佐核验资格”需求,如今若还搬出“二部僧受戒”作为法定程序,就只是凸显比丘尼身份认证大权掌握在比丘手中,甚至成为比丘尼僧团成立的障缘。而“不得说比丘过”或“长老尼顶礼年少比丘”之误谬性,笔者亦一一举证,如过去著作所说。
笔者认为,至多是四则,有可能在大爱道出家时因时制宜而为佛所叮咛:一、尼僧团刚成立,极须接受教导,因此佛要求比丘担负起教导的阶段性责任,二、因此要求尼众于安居时不要住离比丘太远,以免求受教诫无法当日往返而破夏。三、同时要求尼众若于安居竟有见闻疑,可于比丘处自恣(将安居中所见、所闻、所疑诸事,毫无保留地请教或举罪出来)。四、也因此要求尼众视彼比丘等如老师而礼敬之。
岂料这些阶段性的师生互动礼貌,一变而为习俗,再变而成规制。比丘们将阶段性的师生伦理,法制化而成性别伦理,并东拼西凑其他四则,共组成八种敬法,拿着“佛陀宣说”的鸡毛当令箭,欲令尼众臣服于其管制之下。
Sujato法师询问笔者对“善来比丘尼”之意见,笔者分析道:佛世比丘受戒法有前后三种:善来得戒、三归得戒、羯磨得戒。起先是“善来比丘,须发自落”(即:佛对求出家者称叹“善来”,比丘们即自行剃落须发,加入僧团),故称“善来得戒”。尔后佛作“传道宣言”,命比丘四处弘法,勿两人在一道行。行脚弘法的过程中,倘若有人要求出家,比丘们自不敢同佛一般宣称“善来”,因此要求彼等诵“三皈依”之宣誓词,是为“三皈得戒”。待到僧羯磨(僧伽共议)制度成立,即转交由十人僧检核资格。
准此,相应于比丘尼律以观,大爱道入僧,并未被视作“善来得戒”,因讹传佛于其入僧之初即制立八敬法,因此律家多声称其依“八敬得戒”。然而考诸八敬条文,如前所述,“二部僧受戒”规制、“二部僧出罪”罚则,以及“不得骂比丘”戒,明显是在比丘尼僧团成立之后若干年代,才可能会出现的条文。它们是否皆为佛制?也都很可怀疑。更且,若说大爱道要依“八敬法”以得戒,则其绝无可能持守八敬法中之“二部僧受戒”规范(当时并无比丘尼十人可为尊证),岂不是她本人就未能遵循八敬法吗?这就陷入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循环论证。
显然“八敬法”既不是佛在大爱道出家时之所制定,更不是得戒依凭,后世比丘们从各种相关规制东拼西凑并扩大解释,组成“八敬法”以抬高比丘地位。此犹未足,为了要让比丘僧团拥有“为尼众作身份认证”的特权,以确立比丘之权威性,于是律家无视于在大爱道以后出家的尼众,同样已可依羯磨以得戒的事实,创造出所谓“尼众一律依八敬法以得戒”的神话,甚至杜撰经典,恶毒地攻击不信受八敬法的比丘尼,是“旃陀罗”一般罪大恶极之人。
Sujato法师指出,据其所考,《长老尼偈》中有Bhadd? Kundakesal?其人,从苦行外道出家,佛称其“善来比丘尼”,所以Sujato法师认为,比丘尼的存在,可能较诸大爱道出家更早,甚至不排除上溯到佛初传道时,度化事火外道的三迦叶与千外道徒众的年代。因为古代的耆那教,是有女性苦行僧的。因此他对大爱道出家,佛制八敬法的整个传说,其实都打上个问号。
Sujato法师已将如上种种观点,撰为长篇论著,考察各部律典,纠正种种讹论,笔者因当日与其长谈时,并未请学生录音、纪录,因此只是忆述当日的交谈重点。但是关心佛门性别伦理的同道们应该不会失望,因为笔者已请其于他时专程来台,发表此一论著。
九十四、十二、二十三 于尊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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