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宣法师 总监
释永真 彭殿清 撰集
46、刘士光、刘彦度:兄弟精心学佛 墓地仅容棺木
南朝梁时期刘士光(公元488~519年),又名刘歊(歊音xiāo),平原县(今山东德州境内)人。出生时,夕有香气,氛氲满室。幼年有识慧,四岁丧父,与群儿同处,只有他不做游戏。六岁诵《论语》、《毛诗》,意所不解,就提问人。十二岁读《庄子·逍遥篇》,能为客说其大义,家人感惊奇。及长,博学有文才,不娶不仕,性重兴乐,尤爱山水,登危履崄,必尽幽遐,人莫能及,皆叹其有济胜之具(具备跋山涉水游览名胜的身体条件)。与族弟(同族同辈中年较少者)刘彦度一起隐居求志,精心学佛,遨游林泽,以山水书籍相娱。士光奉母孝悌,睡觉、吃饭不离左右。欲避人世,以母老不忍离开。
天监十七年(公元518年)士光年三十一岁,著《革终论》,提出了以“孔、释为师”的终制,革除旧有的制度,如气绝复魄、送往之具、茅君之虚座等。遵循佛家不杀生的原则,实行子孙祭奠时,弃牲牢而用蔬果等。《革终论》略曰:“形者无知之质,神者有知之性(形不知人的本性,神识知人的本性)。有知不独存,依无知以自立(神识不能单独存在,依形而立),故形之于神,逆旅之馆耳(形之于神识,如客人所住的旅馆)。及其死也,神去此而适彼也(人死之后,神识已经到了相合的地方)。神已去此,馆何用存?速朽得理也(躯体迅速腐朽),神已适彼(神识又去到别的地方),祭何所祭(祭祀的对象在哪里)?……盖礼乐之兴(旧有的终制),出于浇薄(社会风气浮薄),俎豆(祭祀、宴会时盛肉类等食品的两种祭器)缀兆(古代乐舞中舞者的行列位置),生于俗敝(在鄙陋民俗中产生)。施灵筵、陈棺椁、设馈奠、建邱陇,盖欲令孝子有追思之地耳(设置灵筵,陈放棺椁,供奉奠品,建造坟墓,都是为了想让孝子有追念思慕已故亲人的场所)。……然积习生常,难卒改革,一朝肆志,傥不见从(但是多年的习俗相传已久,丧葬的规矩很难一下子改变,突然间要完全顺应自己的想法办事,就担心人们出于爱心不顺从)。今欲剪截烦厚,务从俭易(现在只需除去烦琐的礼仪,革除厚葬的习俗,丧事要节俭,礼仪要简易)。进不裸尸,退异常俗(裸尸而葬,不要过于守旧)。不伤存者之念,有合至人之道(既不伤害亲人的感情,也要符合道德高超的准则)。
《革终论》又曰人将死的时候,简单洗浴下就好了。然后,用一千钱买来棺木和衣服头巾枕头鞋子,棺中的物品不要接受别人的布施,整理好后就往故居的山走,找个地方,只要能容棺木就好。不要用砖瓦砌造墓穴,不要堆土为坟,植树为饰,不要陈设供品祭祀,不要设置几筵。用不着像对茅君那样,设虚座供奉;也不要像对伯夷那样,用杯水祭祀。
士光在兴黄寺遇到志公禅师(梁代僧,名宝志,世称宝公、志公和尚),志公禅师惊讶的一下子坐起说:“你隐居修道,将来必有成就。”如此三说。天监十八年春天,有人为其庭院种柿子树,士光对侄儿说:“吾不及见此实矣(我已经看不到此树结果实了)
。”到了秋天,士光逝世,年三十二岁,人们都以为士光知命。家人遵照他的遗嘱,丧事很简单。亲友为表示哀悼,作文讲述其行迹,谥曰“贞节先生”。著有《古今文字序》一卷,不传。族弟刘彦度,名吁,年少时失去双亲,哭泣孺慕,几至灭性,赴吊者莫不感动。及长,事伯父母及兄姊,友孝笃至,性爱洁清。听说兄长要为他娶妻,闻风而逃。本州刺史张稷请他当官主簿,他也不去。于是州府以檄文召吁,彦度就把征召的檄文挂于树而逃。彦度深信佛法,尤精意释典。曾与士光听讲于钟山诸寺,着谷皮巾,披纳衣,留连忘返。天监十七年,三十一岁,卒于士光的住舍。临终执士光手曰:“气绝便敛,敛毕即埋,灵筵一不须立。勿设飨祀,无求继嗣。”士光从而行之。宗人至友相与刊碑立铭,谥曰“元贞处士”。(居士传十 梁书-列传第四十五 南史-列传第三十九 据网络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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