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报记】
隋朝大业八年,宜州人皇甫迁曾经偷窃母亲六十文钱,母亲找不到钱,全家人都遭到鞭打。第二年皇甫迁死亡,投胎到家里的猪腹之中,当小猪稍微长大,卖到远村的社主(2)家里,获得六百文钱。当天晚上,迁的妻子才刚睡着,就梦到猪说:“我是你的丈夫,因为偷取母亲的六十文钱,拖累全家受到拷打,死后被罚为猪身,没想到被你卖掉,希望你尽快赎我回来,要是稍微迟缓,就要被宰杀了!”妻子醒来之后还不大相信,一会儿又睡着,又作了先前的梦,情况变得更加迫切。于是她就披上衣服起床,去敲婆婆的房门,而婆婆也已经起床很久;两人各自述说所梦到的事,而梦境竟然相同。这时已经是半夜了,但社主家还有三十里远
(2)社主:祭祀社神(土地神)的主持人。
【按】改头换面以后,全家人就不认识了,所以六亲(3)的关系,终究都是一场空。
(3)六亲:父、母、兄、弟、妻、子。或作:父、子、兄、弟、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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