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及一切觉悟者,皆依循:知苦、断集、慕灭、修道,而成就道果。
┌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五阴炽苦。
1.知苦:├苦苦( 身苦引起心苦) 、坏苦( 毁坏引起的苦) 、行苦( 变迁引起的苦)。
└知一切生物必死,一切事物必灭,合会必散,崇高必堕。
2.断集:知「无明」( 无知于:善、不善法,有罪、无罪,卑劣法、优胜法,污染、
无污染,分辨、无分辨,缘起、非缘起) 、「贪爱」为苦因(集),念念无明、
贪爱即念念苦,念念生死,而致力于断欲贪。
┌─出世--以出离世间的贪瞋痴三毒为志向,以出世为利生的利器。
3.慕灭:├─寂止--多忆念涅槃( 灭尽三毒) 及其所生诸功德,心生向往。
└─无为--对世间只做好责任,不要求什么、不成为什么。
┌─正见─相信非断非常三世因果、善恶、圣贤(佛陀、阿罗汉等)、
│涅槃。一切知见指向「苦、无常、无我」而进趣灭苦。
├─正志─志向于灭三毒,修慈(与乐)、悲(拔苦)、喜(随喜)、舍(平衡行道)。
├─正语─消极:不大妄语(未证言证)、小妄语,两舌、恶口、绮语。
│积极:如实语(如见闻觉知老实说)、柔软语、爱语。
│┌护持家庭和乐、洁身自爱;不邪淫。
├─正业─┼财物布施、法布施;不偷盗、剥削、骗取众生财物。
│└保护生命,维持生命的尊严;不杀、伤、恼、暴力加害众生。
4.修道:├─正命─经济生活合乎佛法、戒律、国法,生活即实在、可靠、安乐。
├─正勤─尽最大的努力断恶、修善、净意(不执着)。
│┌观身:见、闻、嗅、尝、触皆如实知。平常注意呼吸时在鼻
││端产生的触感生灭作为禅观对象。若有动作,则注意
││曲伸、起落、往来。
│├观受:深观感受的实况。「乐受」的执取为苦,「苦受
├─正念 ──┤」为实苦,「不苦不乐受」为无常苦。
│(四念处)├观心:检证心的实况是贪、瞋、痴或无贪、无瞋、无痴。
│└观法:知此时此刻为欲贪向或涅槃向,而知取舍。
└─正定─依剎那定(片刻片刻的定力)或依四禅定的直观(没有爱恶、偏见地
直接及持续观察、感受五蕴生灭)得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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