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时期,河北有一人叫张元,性格谦和,为人谨慎,对父母很孝顺。张元从小稍稍涉猎经史典籍,不算精通,但是他对佛法非常虔诚,熟悉很多佛经。
张元家的邻居家种了两棵杏树,杏子熟透之时,大多落在张元家院子里。其他小孩看到,争先恐后地捡着吃。只有张元表现独特,他捡起地上的杏子,全部送还给杏树的主人。
又有一次,在田间小道上,有一只刚刚出生不久的小狗被人丢弃。张元看见这只小狗,就把它抱回家。张元叔父骂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赶快把它丢掉

张元十六岁时,祖父已经失明三年。这三年中,张元每天都为祖父担忧哭泣,不分昼夜诵读佛经,礼拜三宝,祈求祖父得到保佑。后来他读到《药师经》,看到经中讲到盲人可以重见光明,于是请来七位和尚,点燃七盏明灯,七天七夜诵《药师经》。张元每次礼拜,都虔诚地祈祷:“佛陀!张元作为孙子,实在不孝,祖父失明,至今不能治愈。现在我用灯光普遍施与法界一切众生,祈愿祖父双目复明,张元愿意自己成为瞎子,以身相代。”这样过了七天,张元梦见一个老人,用金鎞治疗张元祖父的眼睛,并告诉他:“你不必太忧虑,三天以后,你祖父的眼睛就能重见光明。”张元在梦中就高兴得跳起来,随后惊醒,将这件事告诉所有家人。三天之后,张元祖父果然双目复明。
张元孝行感人,事迹被报上去,最后皇帝下诏,表彰张元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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