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希望拥有财富,但要掌握获得财富的正确方法,佛经中对于获得财富的方法有详细的论述。
佛陀认为,一个人要想获得财富,应当学会一门技艺,作为谋生之本
。佛陀在《善生经》中告诫善生:“先当习技艺,然后获财物。”佛陀在《杂阿含经》中也说:“始学工巧业, 方便积财物。”掌握一门技术,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特长。有了技术,就能够靠所掌握的技术来创造财富,维持家庭生活的正常运转,获得教育子女所必需的支出。一个人在社会上,必须有一定的谋生之道,即使拥有福报,也还需要通过相应的技能才能得以实现。
佛陀还主张一个人应当以正当的职业、合法的手段来获取财富。所谓正当的职业就是所从事的职业,既不违犯国法,也不违犯佛法,佛陀在八道中明确提出“正命”的要求。所谓“正命’就是从事正当的职业。佛陀要求佛子在从事正命生活时,不能触犯五戒,也不能促使他人犯五戒。
对于佛弟子所从事的职业,佛陀在《杂阿含经》中说:
营生之业者,种田行商贾。牧牛羊兴息,邸舍以求利。
造屋舍床卧,六种资生具。方便修众具,安乐以存世。
如是修善业,黠慧以求财。财宝随顺生,如众流归海。
如是财饶益,如蜂集众味。昼夜财增长,犹如蚁积堆。
在这段偈颂中,佛陀告诉佛弟子可以从事种田、经商、放牧、租房,建造房屋和家具出售等职业。从事这些正当的职业,再配以聪明的头脑,辛勤的劳动,则财富会与日俱增。
佛陀反对佛弟子以非法的手段获取利益。佛陀在《优婆塞戒经·受戒品》中说:“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商估贩卖不输官税,盗弃去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打作。”
佛陀告诫从事经商的弟子,如果受持戒律,而不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交纳国税,或偷税漏税,将应当交纳的国税据为己有,都属于犯戒,将会堕落。
有些职业不一定是国法所禁的,但依据佛法,却是一种不正当的职业,佛教也是禁止的。比如从事杀、盗、淫、妄、酒等以解决生活的职业,如屠宰、渔猎,或被雇负责杀人,或制造杀生的器具等,是与杀有关的非法职业。又如专门从事偷盗或提供卖淫处所,出售淫秽书画、或以诈骗为业,或从事酿酒,开设酒吧等都是佛弟子不能从事的职业。
随着时代的变迁,佛教徒所从事的职业也逐渐发生变化,中国的寺院从唐代百丈禅师所提倡的农禅并重转变为农商并行的方式,现代佛教界获取财富的方式更加多样化。比如房租田佃、餐饮素食、佛经流通、参观门票、经忏佛事等各种不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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