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元嘉十五年,南郡人刘凝之隐居衡山,奉五斗米道,不信佛教。有一次,梦见一人,入地数丈,见一尊佛像,觉后,心有所悟,改变信仰,皈依佛教,旦夕精勤佛法,礼佛半年。
刘君一日,忽见额下有紫光闪灼,以手摸之,得舍利二枚,剖击不坏,放水中,则发出光明,虔而供之。
又一日,刘君吃饭时,口中有硬物梗齿,吐出舍利二粒,其妻也获一粒,共同五粒舍利,一并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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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右铭
佛寺联语(选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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