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形成起源
活佛转世制度,为藏传佛教所特有。活佛,藏语称“朱古”,意思是佛的“化身”。按照藏传佛教的观点,那些佛学造诣精深、修证高超的高僧大德在完成佛业圆寂后,他的灵魂又转生为新的肉身,继续完成弘法大愿、普度众生,这种转生为前世化身的人,称为前世的转世灵童,即此活佛的下一世。活佛转世的过程有一整套既定的仪轨和批准手续,是一个法定的程序,没有随意性。否定它的法定程序,也就否定了活佛转世制度,违背了历史惯例和佛教仪轨,也就违背了历史定制。
活佛转世制度是怎么来的呢?
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解决传承问题的一大创举。早在公元13世纪,由噶玛噶举派首先创建。创始人是噶举派楚布寺寺主噶玛拔
噶玛拔希回藏后,看到西藏教派林立,争夺地方权势的斗争十分激烈,一心想巩固和发展自己的教派势力,但是那时他已八十高龄,力不从心。他临终之前,把弟子邬坚巴叫到身旁,口授遗言:“我死后,在远方的拉堆,一定会出现一名继承黑帽密法的传人。在他未来之前,你就暂时作为佛的代理。”说完,他将头上的金边黑帽亲手戴在邬坚巴的头上,旋即圆寂。邬坚巴依据他的遗言,于1288年在后藏贡塘地方寻找到他的转世灵童,取法名让迥多吉,这就是西藏第一次确认一个幼童为其前辈的转世,也是藏传佛教历史上第一位转世活佛,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自此开始。
此后,活佛转世为许多教派所接受和效法,在整个藏传佛教中逐步形成了活佛转世传承的制度。而将这一制度推而广之的应数15世纪由宗喀巴创立的格鲁派,该派所有的大小寺院都实行活佛转世,废除过去家族传承和师徒传承的作法,从而使活佛转世制度进一步完善,不仅形成了历史惯例,并且形成了一整套活佛转世理论和传统仪轨,沿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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