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问:弟子每月都会代收善款,有时还挪用一些善款来应急生活需要,不过弟子会在期限内归还款项,请问弟子是不是犯上了偷盗戒?
法师答:这种行为倒是没有犯偷盗戒,因为你拿款项善款去应急生活,心里标心要还的,你没有盗心,所以构成不了偷盗戒。但这是一个不正当的行为,不应该去做的行为,善款是大家的发心,你不能挪用,人家已经相信了你,给了你这个保管善款的权力,是对你人格道德的相信,你不能利用这个信任来做这样的事。如果你家里一定非要用钱,那怎么办呢?你可以这样,就找一个同修,你就以借钱的形式,你借钱不能自己借了,你一定要有第二者,第三者了。你借款,让别人写个借条,别人也经手,也知道这个事情,然而到一定的期限当中归还,这在特殊应急的情况下,你可以这样。这就不叫挪用,这就是有正规的手续借款用一下。这是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这样,你就做到比较如法一点。所以这个东西,大家对你的信任保管善款,一定要不要沾染任何的讥嫌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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