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贾御史,幼年时由家长作主与魏处士(注)之女订婚,长大后,魏小姐因为眼疾而双目失明,魏府主人觉得女儿失明配不上贾御史,便将约聘的信物及礼金送还贾府,自愿退婚。贾府知道退婚的真正缘由之后,非但不接受,反而将魏小姐提早迎娶回来。
婚后,夫人数度请御史娶妾,以代替她侍夫之责,御史每次都回应说:‘不可!你双目虽盲,非你之过;若我再娶偏房或纳妾,第一,对你不公平。第二,日久天长我恐怕姨妾因争宠而生妒,或受宠而骄,对你不利,也会使家庭失和。第三,我上承父母,下抚妻子,是心怀抱负的青年,也是寄国家社会安危于己身的知识份子,岂可纵情于私欲!何况人的精力有限,寡欲正可以涵养我的德性、滋养我的身心。“纳妾”之举是败坏人伦之根源!夫人,你可别算计我啊!’
夫妻二人相敬如宾,御史当时虽年轻,但心存大志,不溺男女之乐,方存千秋之笔。夫人后生子贾衡,二十岁就荣登科甲,官至刑部主事。贾家子孙后世俱功名显达,世代书香。
贾御史之行止,贤德若此,较之裴章弃妻宠妾的谬行,实有天渊之别。而夫人魏氏克配其贤,更足为后人景仰。
注:处士,不官于朝而居家之德盛之人。《史记·循吏传》:‘孙叔敖,楚之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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