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深入自治区四个爱国宗教团体进行调研,推动宗教界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8337”发展思路,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用。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杨玺、自治区民委主任特古斯、自治区宗教局局长王月虎陪同调研。
刘新乐副主席深入自治区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天主教“两会”、基督教“两会”认真了解宗教团体建设、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生活保障、宗教活动开展等情况,与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座谈,听取宗教界对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学习贯彻情况。刘新乐副主席组织四个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在认真听取了各宗教团体的工作汇报后作了重要讲话。
刘主席指出,近年来,自治区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在团结和带领广大信教群众自觉服从服务于自治区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宗教活动是正常的,宗教领域是和谐稳定的。
自治区“8337”的发展思路,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的发展定位、发展路径和工作重点,为全区宗教界如何更好地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机遇。宗教界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引导宗教界服务社会,着力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有效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内蒙古自治区的渗透和干扰,发挥宗教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全区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做出积极贡献。
刘新乐要求,全区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要与时俱进,认清形势,服务大局,要通过学习党的十八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进一步加强宗教思想建设,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适应社会发展进步实际的宗教思想体系,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树立理性、平和、包容的良好心态,坚持正信正行,反对偏执狂热,自觉抵制各种歪理邪说,既要做个好教徒,也要做个好公民;要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健全领导班子,完善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信教群众的联系,团结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团结进步、爱国爱教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信教群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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