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众生九种观察之记要(发帖人:musicfax)
渣"华智仁波切 著作
噶陀仁珍千宝"贝玛旺晴 译
任何一位已受清净菩萨戒之菩萨,除直接或间接行利益众生外,无其余事情,但若不了解利益众生之方便法,则可能所作不仅未能成为利益众生之事,且有直接或间接伤害之虞。因此须用九种观察而行利生。
初、观察自他二者。
1. 若直接或间接对自他皆有利益则可为之。
2. 对自他不仅无利益且有害处时则不可行。
3. 对自己有利益而他人有害则不可行。
4. 对自己有害处而他人有利益,则视当时情况而定。
(所指情况为:)
1. 初学者当以防止自己受害为重,如同树木之幼苗,防止自己受害即是利益众生之根。
5. 胜解行发心者以利益的情况为重。
6. 登地者以一心利他为重。
第二、观察利害之大小者。
1. 若直接或间接对众生有大利益,而对自己有微害时,则可行利生。
2. 对众生有微小的利益,对自己有极大的害处时,则不可行。
3. 倘若利害大小相等时,则视当时的情况而定。
(所指情况为)
1. 初学者要以防止自己受害为重,如同树木之幼苗,防止自己受害即是利益众生之根。
2 胜解行发心以上者则以行利他为重。
第三、观察众生之优劣者。
1. 对如畜生等下劣众生有利益,而如人般的高等众生有害时不可行。
2. 对人等众生有利,而少数畜生等下劣众生有害时可行。
3. 一般凡夫和修学佛法者,亦如是观察。
4.同是修学佛法者中,如声闻、缘觉与菩萨圣众亦如是观察。
第四、观察众生之多寡者。
1. 对众人有帮助,而对少数人有害时可行。
2. 对众人有害,却对少数人有利益,则不可行。
3. 若得利或受害者之数量相等时,用善巧方便法防止害处,并尽量作有利益之事。
第五、观察此生与来世者。
1. 若对此生和来世皆具利益,则完全可行。
2. 若对二者皆无利益,则千万不可为之。
3 .对此生有利益, 但来生有害时也不可行;
4. 倘若对此生有害处,而来生有益处时,用方便法拯救此生的害处,再行来生有利益之事。
第六、观察戒律与不善业者。
虽然本身是具戒者,但为利益某些众生,对他人只行恶业却具有大利益时,佛陀开许行十种恶业,因此可行的学处有:
杀生:如果亲见有人为了小利益,而造无间罪如杀害声闻、缘觉、菩萨等圣众。虽然本身注重因果,但对他人发慈悲心而杀害此众生,则不但不成罪业,且增长许多福德。从前我等导师(释迦牟尼佛)曾经转生为大悲商主时,和五百位商人一起去大海(取宝)的途中,一个名叫短矛黑人的凶残强盗企图杀害五百商人。大悲商主想:这五百商人全部是不退转菩萨,如果这个人杀害了他们,他将会在地狱中住无量劫(感受痛苦),实在可怜,若我杀了这个人,他就不会堕入地狱,我自己堕地狱也是没办法的。这样想了之后,大悲商主以非凡的勇气杀了那个强盗,(以此业大悲商主不但未堕入恶趣中,而且)圆满了七万劫的资粮。此公案表面上看,大悲商主是造了恶业,因为他是菩萨亲自杀了一个人,实际上是善业,因为他没有牵涉私欲,暂时保护了五百商人的生命,并且究竟把短矛黑人从地狱的痛苦中解救出来,所以是极大的善业。
不与取:若本身亲见有人窃盗僧众及佛塔的财物,而菩萨有能力,对此人发慈悲心,将财物归还原处。则不但不成罪业,且增长许多福德。
邪淫:本身亲见未婚男女,心生猛烈贪欲非常痛苦时,在家菩萨与其交媾而引入正道,则不但不成罪业,且增长许多福德。往昔,星宿婆罗门的儿子,许多年中在林中持梵净行。一次他到城中去化缘时,一位婆罗门女对他生起贪心,欲绝身亡。星宿婆罗门子对她生起大悲心,与她结成夫妻,(以此业而)圆满了四万劫的资粮。诸如此类的破梵净行也是开许的。
妄语:为了救度许多众生的命,或使束缚、断肢者得解脱,说各种方便妄语,则不但不成罪业,且增长许多福德。
两舌:为了邪恶师或恶友所摄受的众生,发慈悲心讲各种离间语,使他们互相远离,则不但不成罪业,且增长许多福德。
恶口:若某些众生入邪道行恶业时,无法用婉转的言词阻止,而对他发慈悲心,用猛厉、轻蔑的态度说粗话,则不但不成罪业,且增长许多福德。
绮语:当一些众生心里悲伤痛苦时,若他喜欢歌舞,唱歌等无意义之事,对其发慈悲心,以跳舞、嘻笑、乐器、唱歌等各种方式令他欢喜,而引入善道,则不但不成罪业,且增长许多福德。
贪心:虽说意之三不善业佛陀并未开许,但为利益他人即是可行之学处,若本身亲见饥饿者,但自己无可布施之受用时,对富翁或悭吝者发慈心,心想将他的食物、财富,用种种手段窃盗来并布施他人,如此贪他人之食、财不但不成罪业,且增长许多福德。
害心:有些众生成为上师、僧众的怨敌,对他发慈悲心,用猛烈现象的诛法伤害此众生的身和命,此害心不但不成罪业,且增长许多福德。
邪见:有些众生喜欢邪恶见行,对此众生发慈悲心,暂时教他邪见而后引入清净正见,如此亦可。此十种皆不成恶业,且增长许多福德。
二十戒论云:「心具此无不善」如此说,不善之根在成为争论之因、僧众斗争或许多信众此厌恶心,又本身是初学者也不可行。
第七、观察布施之兴衰者。
甲、观察财施之兴衰
1、若亲见贫困之众生,在本身具可布施之财物且对本身无害处时,若对他有帮助,则尽量将财物施予他,使其断止恶念引至善道。
2、当财物的布施成为自己身、命和三学(闻、思、修)的障碍,且对他人也只有小利时,则不可行。
3、纵使布施非常少的财物也要面带笑容,言语温和,让对方感觉善意。
4、做财布施时彼此的利害相同,或无其他用处,则应分给布施。
5、财布施须了解如下:出家菩萨舍弃一切财物,以无可施为首要;在家菩萨需要注重布施为最要;住在僻静处之出家众,不可注重财施,但应将化缘时钵中所得与贫困者一同享用。
乙、观察施身之兴衰者。
菩萨补特迦罗不是施身的时期,倘若真实布施身体则成为魔障,因此若有人需身体时不可真实施予,但心里发心将全身或部分身体施予众生。
证地者若真实布施身体对众生有很大的利益时,则可完全施予肢体、血肉等一切所 欲所求。
为了食肉的众生,依靠大愿力,屡次投生为大象或大鱼等,凡食此肉之众生,将依靠菩萨的愿力生善趣和获得解脱之因。
丙、观察法之兴衰者。
1、若有人求法而不成为菩萨禅定的障碍,则他所需者皆可法施;
2、若求法者不具缘且成为禅定之障碍时,则不可给予;
3、仅对本身禅定有些微之障碍,而求法者具缘时可给;
4、虽对自己无任何障碍,但求法者是外道、邪见者或盗法者,则不可给予;
5、本身并不知佛法,但为了获得求法者的供养或尊敬,假装非常了解的模样,自创邪法,此罪业无量故不可为;
6、若本身真实了解法,则不可因悭吝或懒惰而舍弃具缘者,必定要教导佛法。布施中最殊胜者即法布施。
丁、观察无畏布施之兴衰者。
1、若菩萨本身有能力作众生的救怙主,则必定为之;若无能力则不为;
2、虽有能力但对自身有害时,则不可为;
3、虽然能力微小,但对自他无害时则尽力为之。
第八、观察众生之种种欲心。
本来众生的种性、根据、思想、欲心等不可思议,但是总述在八种之内:
1.想要善趣及解脱的因和果,但缺乏胜解心的种性;
2.想要天人安乐享受的因和果;
3.想要声闻道和果;
4.想要独觉道和果;
5.想要菩萨乘的道和果;
6.想要大乘真言的道和果;
7.想要深要顿悟的道和果
8.想要不属於任何种性,很容易变化的种性。
如此观察这八种。在此中除缺乏种性和不一定种性二种以外(1.和8.),其余六种种性,他们所需合适其根器之法与财物,皆可布施,此亦是由下士道引至上士道,但上士道不可引至下士道,更不可教不合适其根器之法。
不一定种性须慢慢引至大乘,绝不可引至劣道;断种者也不可舍弃,先财布施结缘再祈愿,将来此种成为三宝所调伏的徒众。依财布施时须了解众生之种种欲乐。要观察人的种性、食物等大小、多寡、净垢、可否、利害,合适的利益众生。
阿阇黎寂天云:「如是布施时,一切须限量。」如是说。具足神通或法慧眼的菩萨众,须观察众生的种种欲乐和观念,为利益众生财富的布施等,用种种适当的方法而行。
第九、观察自法的兴衰。
若能本身直接利益众生,就可间接利益更多众生,也不成闻思修的障碍,要尽量真实作利益众生之事。反之,成闻思修之障碍,则不可为之。真实利益众生之大小,自己闻思修有无害处,害处的大小仔细观察,以一切利益为主,若同等时以利他为主;不可为小利益而舍弃大利益,最主要是利他而想,如此九种观察时,可行之事全都为之,不可行之事皆舍弃之,若如此作,则菩萨不仅不犯堕罪,且具有功德;反之,则菩萨犯堕罪,但若为众生而行大事,即使舍弃自己的小利益或违犯戒律亦无妨。此名「为利益众生犯堕罪的影子」,假使愚者视之以为犯了堕罪,实则戒体上无丝毫罪业;倘若亲见利益众生之大事,却注意自己的小事和支分的戒律,而舍弃众生之大事,此名「无堕罪的影子」,假使愚者视之以为不犯罪,实则戒体以犯罪业,因此,舍弃「无堕罪的影子」和堕罪二者,尽量学习「犯堕罪的影子」和无堕罪二者。上述所言即是「如何学习饶益有情戒」。
三种戒律乃一体异面,菩萨三种戒律的唯一体性——为利众生。但次第是分开的,清净戒是为利益众生而先成就自己;摄善法戒是为作自利利他;饶益有情戒是专为利益他人。初学者要注重清净戒;胜解行者要注重摄善法戒;登地者要注重饶益有情戒。清净戒之作用是为舍弃障碍自他利益的违缘;摄善法戒则是为自他利益一切功德圆满;饶益有情戒则为应圆满的一切事业圆满。此三戒若无智慧的助伴,渡化众生的时间较长。因众生恩将仇报的缘故,声闻缘觉也十分厌倦,如果了解无我胜义智慧,一切法无实虚空般,则不会厌倦。否则过去诸佛也未渡化,因众生恩将仇报的缘故,对众生之事恐怕会起厌倦的声闻心。
一切善业摄受於二资粮故名摄善法戒,圆满增上意乐故名菩提心,自他二者不欲痛苦只欲快乐的心念平等故,爱护其他愚疑之众生。三戒真实情况之自性上分为二种,一者现前,二者随眠。对人来说,初学者的三戒是了义;对胜解行者而言,别解脱是不了义,其余二者为了义;登地者而言三者皆为不了义,了义上无可守的戒律。对时间上而言,别解脱戒终其一生,其余二者直至菩提之间。胜义上言,无一众生自绪轮回,世俗上短暂的业和烦恼,幻化般的众生,引导幻化般的意识,唯受幻化般轮回的痛苦,彷佛有人睡觉梦境和心识般,布施等所作之事,若有空性和慈悲心之摄受,则成遍智的因或道,菩萨初次要作无上三法的布施等遍智之道,此用无上发心之引导,无上回向或祈愿的收尾,无上智慧的契印。第一者:「为利益一切有情,吾快速修成佛果再来饶益有情」,须此种坚定的行心;第二者:如「以此功德证遍知果位,证以摧伏过失之诸敌,生老病死汹涌之波淘,愿渡众生解脱轮回海。」;第三者:摄受三轮体空的契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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