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朝正德九年,玉山邑有一王生,在母丧期间娶媳,双方事先约定,须等七七丧期过后,才能行周公之礼完婚,因此女睡房间内,王生则睡亡母棺柩旁守丧。到了夜间,有人敲妇房门,婢女向妇禀告,以为是新郎来到,妇因此放其入门同睡(古时有许多嫁娶,仅凭媒约,男女双方在未完成洞房之礼前,并不相识)。这名男子到次日清早五鼓时分便先溜走,向妇说:“恐怕外人知道,说我有不孝之罪。”结果每夜都是如此。这名男子并向妇取走嫁奁金饰。王生在七七丧期满后,准备了完婚的酒礼,双方相谈之下,妇才发现,原先每夜洞房同睡的男子,根本不是自己的丈夫,自己清白被骗、嫁奁被夺。妇伤心痛哭,发誓不愿再活,立刻赶回娘家,将情形告诉父母后,便上吊自杀而死。
王生准备将其与先母同处埋葬,将女棺引到墓地时,忽然天色大变,雷电交加,闪电缠住了送葬行列中的一个男子,并将他托到尸棺前下跪。这名男子竟是王生的堂哥,两手捧着骗得的金银嫁奁,跪着被雷电打死,身体立刻四分五裂破裂。这件事震惊了全县邑的所有民众。
趁人守丧,骗淫新娘,夺人清白,致人于死。这种男子,天理难容,除了在众目睽睽之下,恶行败露,遭雷劈死外,魂魄也必坠入地狱,受地狱严刑之苦。
2、清朝顺治年间,嘉兴钱某,曾受聘同乡某家当教师。该家大小于清明节时,都外出扫墓祭祖,只留下一个十七岁的女儿看家。钱某趁此机会,便诱淫了该女。后来该女有孕,肚子渐大,在父母责问下吐露真相,乡民们认为钱某还没有娶妻,故到钱家说明,要钱某入赘成婚。
钱某不但拒绝承认淫事,还狡辩说是女方自己做了丢脸的事,赖在别人头上。女方父母非常愤怒,责骂女儿不贞,该女便用丝巾上吊自杀。
后来钱某时常梦见该女手抱婴儿,现身站立床前。钱某登第后做江宁司理的官,不久镇江有叛乱,抓到叛逆,交给钱某会同审理。钱某趁机收取叛党的贿赂,事被发觉,钱某被判绞刑。在受刑的前一天,钱某又梦见昔日被自己淫害的女人,拿丝巾缠拉自己的脖子,第二天,钱某就被正法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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