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居士信佛,应具足五个条件
在《杂阿含经》卷三三第九二七经等的规定,在家居士应该具足五个条件,称为五法具足,那就是:
一、信具足
信心第一要紧,如不建立深切的信心,一切的问题都不必谈。对佛教,首先要有正确的信仰,信仰的中心是佛法,佛法能使我们离苦得乐,所以要信仰。佛法是由佛说,由僧众结集、传流、住持、弘扬,所以也要信仰。合起来,便是信仰“佛、法、僧”,称之为三宝。信仰的入门便是皈依三宝,皈依三宝是将整个的身心无条件地汩没在三宝的光辉与恩德之中,皈依三宝之后便能从三宝的启导之下得到人生大道的指归——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八正道。
二、戒具足
主要是指五戒——不杀生(不杀动物,而非即是吃素)、不偷盗、不邪淫(不与夫妇之外的异性交媾)、不妄语、不饮酒。五戒本是三皈弟子的必修德目,皈依三宝与受持五戒,本不该看作两个阶段的两层意义,如果皈依了三宝而不受持五戒,好比只向学校登记注册而不真去上课求学,那只是种善根而得不到现实的利益。五戒十善是人天道中的人天业,如果不能受持五戒,那就连人天道中的人天果位都保不住,岂能解脱生死?
如果向往出家生活,而又为现实环境之所不许,那也不妨于五戒之外,可以另于每月阴历的六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底最后两日),受持以一日一夜为期限的八关戒斋,所谓八关戒斋是指:1、不杀生。2、不偷盗。3、不淫(一日一夜不可与异性交媾)。4、不妄语。5、不饮酒。6、不着香花鬘,不香油涂身;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观听。7、不坐卧高广大床。8、不非时食(俗称持午,过日中之后,只许饮水,不得进食。)
如果修菩萨道的居士,另外可以加受菩萨戒,这虽不是《阿含经》中的规定,但在大乘佛教的居士确有受持菩萨戒的必要,因为受戒一事相似于宣誓,且比宣誓的意义更庄严,比宣誓的效用更宏大。戒的力量,乃是抗恶性极强的防腐剂。
三、施具足
施的内容,是以尊敬心供施父母、师长、三宝,以悲悯心布施孤苦、贫病,以公益施舍促成社会大众的福利。
四、闻具足
持戒、布施是重于福德的培养与经营,若要求得佛法的正知正见并期如理奉行佛法,那就必须从闻法入手。看经也是闻法之一,但是经义博大精深,亲近善知识,“往诣塔寺,专心听法”的点化讲授,仍是必须,这也是居士进寺院的最大目的。
五、慧具足
这是对于真谛的体会或领悟,也是从闻法的精进实践而得的一种实证经验。佛陀时代,每对俗人说一次法,便有很多人由闻法而见谛、证得初果,那就是慧具足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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